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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專區

社會工作實習實施流程(碩士班暑期+學士班暑期&期中)

時間 實習進度 工作細目 備註
大3上學期/碩1上學期
(括弧內為大學部期中實習時程)
重整實習機構資料 1.分類、重整資料夾內現有資料,建立電腦檔。
2.建議新機構。(11月底前)
實習課程助教協助
11月中下旬
(2月底~3月)
系辦(課程助教)詢問機構,開放實習之名額及實習概況 1.系辦(課程助教)與機構聯繫,逐個詢問,確定該機構於該時段是否願收實習生及其名額、條件、實習內容、申請截止日期。
2.同時詢問期中實習概況。
實習課程助教協助
12月下旬
(3月初)
開放學生登記機構 1.公佈暑期實習領域、機構名單、名額、特殊規定、特殊地點、截止期限等。
2.同學必須先瞭解機構業務後,再行申請(可上網或至系辦查看機構資料)。
3.全班填妥後交回系辦。
 
12月底/1月初(3月底) 系辦協調實習生(實習指引課程授課教師面談或約定時間抽籤) 1.助教將各機構應收名額、實際登記人數等資料彙整,並公布名單。
2.系辦協調名額:實習指引授課教師面談,或抽籤方式處理(前提是申請者皆符合申請資格),未選上者按其餘志願安排。
 
1月初~1月中
(3月底)
系辦公告初選名單
同學繳交履歷(附照)自傳實習計畫書
同學即刻開始準備實習申請資料。(某些機構會特別要求計畫書內容或是需附的資料:如成績單)  
1月底
(4月上旬)
2-5月底面試
 
系辦寄發公文
確認學生實習機構後:簽署實習合約書
1.寄發同學實習申請公文、履歷、自傳、實習計畫書與機構要求資料。
2.需面談之機構:
機構有統一面談時間,則公告告知同學
‚機構無統一面談時間者,機構督導會約同學面談,時間;每個機構面談時間不一(二月到五月都有可能)
ƒ請同學將面談結果回報系上。
依各機構規定之期限內寄達
5月初~6月初
(8月)
1.分配督導老師並公告
2.轉知機構實習報到時間
1.分配完督導老師組別後,將全部確定(面談後)之名單再公告一次。
2.機構若有實習報到公文,系辦會通知同學,若無,請同學主動聯繫機構約定報到時間。
期中同學上網選課
7(9月中) 開始實習 全職實習(每週5日,每日8小時)  
7月中
(10月底)
系辦寄發實習聘書、評價表 實習開始二週內,各組團督時,由學生填寫機構督導名冊,系辦據此寄實習評量表及督導聘書給機構。 系辦
8月底
(1月底)
教師評分及回收機構填寫之學生評量表 學校督導老師提供學生實習結束時間等資訊並催請機構回傳評量表 老師打成績
9月底
(2月底)
教學評鑑與機構評鑑 1.開學時於大四必修課發放教學及機構評鑑問卷。
2.回收後之問卷歸至系辦之機構檔案,供教師決定實習機構與學生選擇實習機構之參考。
 
 

PS:每年申請的確切日期,依該年度行事曆而定喔,助教會提早公告,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隨時以任何方式詢問系辦助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