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辦理。
二、公告事項:
(一)職稱:助理。
(二)名額:6名。
(三)性別:不拘。
(四)工作地點:本市家庭服務中心(龜山、大溪、大園、龍潭、觀音、復興 )(依投件者志願安排)
(五)資格條件: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4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。
(六)工作項目:
於社工、社工督導之指導、監督下執行各項社會工作實務工作。
協助個案接送。
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。
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、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。
協助聯繫、統計報表報送、物品請購、經費核銷、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。
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(七)薪資待遇及福利:
助理時薪為新臺幣(以下同)200元;如於復興家庭服務中心任職者,補助交通費每日100元。
助理工時安排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,每月至少80小時。(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辦理)
休假、勞健保等規定,依照「勞動基準法」規定及「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額外加保本市社會工作人員團體保險,工作保障多一層。
助理得於公餘時間,免費報名參加本局辦理之社會工作專業訓練。
累積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,求職、實習更有利。
(八)報名方式:有意者請填寫簡歷表、併提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擇一提供)、歷年成績單(必備)、身分證(必備)等,另有就讀學校推薦函尤佳;請逐一檢核裝訂,於112年11月15日(三)前逕寄或送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)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兼職助理」及聯絡電話、手機,以郵戳為憑。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,將再延長公告。
(九)洽詢電話:03-3322101分機6409張丰毓社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