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學生利他獎及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申請
申請時間:即日起~2021年04月30日(五)
請同學直接將申請所需資料於期限內繳交至社科院大樓辦(社科院四樓413室),另須同步傳送電子檔email至 [email protected] 同學有任何疑問,也可以直接以email詢問。
請填寫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推薦表,並勾選個人,其學生社會奉獻個人獎得自「學生利他獎」受獎人中,推舉1名參加
本校「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-個人獎項」之評選。(
欲參加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-個人獎項的同學,
一律需要先透過學生利他獎評議。)
二、「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」:
得由本校學生會、研究生協會或一級單位向校方舉薦,經送特別獎審查委員會通過後頒給。各推薦單位每年度至多推薦個人及團隊各1名,
且須尊重當事人之意願。
1.
推薦「個人獎項」:得自各學院「學生利他獎」受獎人中,推舉1名
參加本獎項之評選。
2.
推薦「團體獎項」:受推薦學生,如以團隊方式參與服務者,
應以團隊名義受推薦,填報推薦表外,需加填附表1及附表2。